我市依法推进琼海港下至潭门旅游公路工程(潭门镇段)施工

发布时间:2018-11-22      来源:琼海通讯

 

 

↑市委副书记、市长符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坚等市领导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 

  11月21日上午,市委、市政府组织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国土局、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多个部门以及潭门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约百来人,前往琼海市港下至潭门旅游公路(潭门镇段)维持现场秩序,保障该项目涉及地块进行依法施工。

  市委副书记、市长符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坚等市领导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要求增加施工设备,加快推进路面清理工作,依法推进琼海港下至潭门旅游公路工程(潭门镇段)施工。

  据了解,琼海港下至潭门段旅游公路与省道S201衔接,沿村庄和虾塘边缘布线,途径沙老村、营村、上截塘村、双外村、下截园村、孟菜园、文教村、南截坡、石涴村,终点接潭门镇建港路与龙博路交叉路口,全长19.428公里。琼海港下至潭门旅游公路自2016年6月启动以来,得到当地群众的大力支持。目前,除个别路段外已基本完工。有一块200余米争议地块地属潭门镇草塘村委会草三村小组。2017年,潭门镇草塘村委会草一、草二两个村民小组以琼海市政府2004年对港下至潭门旅游公路工程施工建设涉及地块的确权颁证工作有异议为由阻挠施工,并向法院起诉。2017年6月3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草一、草二村民小组主张争议地相关权属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不予支持,琼海市政府的颁证行为并未侵害草一、草二村民小组的合法权益,判决驳回草一、草二村民小组诉讼请求。草一、草二村民小组不服判决结果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琼行终1250号判决维持原判。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市国土局、港下旅游公路建设施工方及潭门镇政府以召开会议、主动上门等沟通形式多次对无理由阻碍公路建设的群众做思想工作,获得了大部分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当前,该项目涉及地块依法施工正稳步推进。(张腾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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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在正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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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在正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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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在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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